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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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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在对涉外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翻译时,应主要遵循如下的几个方面的原则:
  1、直译(忠实原文)
  2、语言转换时采用外延包容原则(最大保护范围)
  3、准确(语法、逻辑)
  4、专业(用词)
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下面具体的从以上几个方面对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方法进行论述。
  由于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如上所述其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的转换,其体现的是法律和技术的结合与转换,因此在涉外专利文

件的翻译过程中,应综合的从语言、法律和技术三个方面进行斟酌,以获得最原始的语言变换。
  首先,在语言上,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表达习惯,同时,如果申请文件的语言本身已经不是申请人本国的语言,则

该译文已经经历了一次语言的转换,从而该语言必然会受其母语的语法结构和表达习惯的影响,例如就英语而言,作为母语的美国的

英语习惯于将主语放置在最前面,并利用分词和短语等将语句尽量的表达的简短和精练,但日本的英语受日语本身的语法结构的影响

而习惯于长句和将主语放置在最后,因此在将不同国家的英文翻译成汉语时,就需要结合中文的表达特点和习惯,从句式和结构上都

需要进行必要的变换,以更加符合中文的语法和表达习惯。
  针对法律上的特点,由于不同的国家的专利法都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因此在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表达方面也存在着差别,尤

其是权利要求的格式和形式要求,例如,在美国,其权利要求一般是主题后面直接是技术特征的描述,不区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典型的句式是主题+comprising+技术特征。
  而在中国,对于独立权利要求,在主题的后面是与最接近背景技术相同的技术特征所构成的前序部分,然后用“其特征在于…”

进行划界,再紧跟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不同的特征部分,因此在进行翻译时,就应根据中国专利法对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进行必要的变

换,以符合中国专利法的要求。
  另外,在技术方面,首先,对于专利申请文件,其涉及的都是该领域中的最前沿的技术,因此对于该技术的表达方式有时还处于

一种形成阶段,不可避免的存在自造词和用词不规范统一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当转换成中文时,对于有些前沿学科的词汇,在字

典中很难找到相应的表达方式,另外,由于专利技术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从而更要避免望文生义,而应采用该领域中约定俗成的技术

术语,以期最准确的表达其原始含义,避免产生歧义。
  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例对上述的特点进行具体的描述。
  首先,对于语言方面,以英文为例,其存在着在中文语法中所不具有的冠词,例如,“a kind of cup, comprising a handle”

, 如果翻译成中文,应翻译成“一种杯体,其包含一个把手”其中的冠词“a”应翻译成“一个”,但如果其表达形式变为“a kind

of cup, comprising a handle(s),则应翻译为“一种杯体,其包含至少一个把手”,而事实上,有时专利申请文件中,尤其是权利

要求的语言表达并非如此严格和准确,对于有些情况,如果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对于一个具体结构的构成部件用“a”进行了限定,但

根据其说明书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该构成部件的数量又不仅仅限于一个的情况下,代理人则有必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以将独立

权利要求中的该构成部件的具体数量限定为“at least one(至少一个)”,从而更好的体现和保护申请人的原始发明内容。
  另外,在翻译过程中,还要充分分析英文的语法特点,并结合上下文进行最准确的限定,例如如下的例句“…a structure that

block light traveling inside of a connector”,如果翻译成“一种阻止光进入连接器的结构”就错了,因为其中的分

词“traveling inside of a connector”在这里是用于限定从句中的“light”的,正确的翻译应为“一种阻挡在连接器内传播的光

的结构”,另外,在英文中,习惯于采用定语从句的方式进行限定,尤其是非限定性定语从句,在翻译成中文时,不应仅仅从语法上

进行判断,还应从技术本身的理解和上下文进行准确的翻译,例如例句“A shading member, which shades the optical path,

which has been formed by the first reflector and the optical sensor, when the ink cartridge is mounted on the

cartridge holder”, 如果翻译成“遮光元件,当墨盒安装在墨盒固定器上时其遮住所述光路,其由第一反射器和光学传感器构成

”,其中的“其”如果从语法上讲应与主句的主语相同,为“遮光元件”,但从上下文和技术本身进行判断,其应指代“光路”,具

体的翻译成“所述光路由第一反射器和光学传感器形成”。
  对于法律方面,因为专利申请文件不仅是对技术本身的准确描述,同时其还是一种法律文件,因此在进行翻译时,在充分考虑其

技术本身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其法律保护方面的问题,以期在进行语言转换时获得可能的最大的保护范围,例如,disk,在进行翻译

时,即使在说明书中所涉及的只是关于以磁盘作为媒介的内容,也应直接翻译为“盘”,而不应翻译为“磁盘”,从而可将光盘等各

种存储介质都可涵盖其中,获得了最大的保护范围。
  对于专业方面,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涉及的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技术文件,因此其中的语言表达都应采用该领域中的专业术语,

这就要求在翻译专利申请文件时,遇到新的词汇时,需查阅该领域的专业词典。
  例如,一个简单的英文单词base,其在不同的领域中就具有不同的专业含义,在电子领域可为基极,在电工领域可为管座,在建

筑领域中可表示地基,在药学领域中可表示碱,在会计学领域可表示基数,而在纺织领域又可表示(缎纹组织的)飞数,因此对于不同

的词和同一词,在不同的环境下要根据专业背景和具体的技术含义选取最适当的表达方式。
  综上可看出,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不仅仅是一种纯语言的转换,其需要综合的法律、技术和语言表达等多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

获得对所涉及专利技术本身的完美的语言转换,只有这样也才能使得申请人的专利得到最恰当和切实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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