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产品介绍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重新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权人不得擅自扩大使用商品的范围,商标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商标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标记,否则便构成对权利的滥用。企业要在原来不能或者未能注册使用的商品上申请使用注册商标的,或改变注册标志的,应当允许,但是,申请人必须重新填报 商标注册申请书.按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办理。

 

张家港搜联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联系人 周聪
电话 0512-58542025
传真 0512-58799961
手机 15950959605
QQ 447464555
管理咨询
电话 0512-58799960
传真 0512-58799962

网址:http://www.zjghxh.com

地址 张家港 港城大道108号(永安保险4楼)

联系方式

张家港搜联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联系人:周聪
电话:0512-58799960
传真:0512-58799962
手机:18915703233

地址:张家港新鸿基大厦10楼东侧

版权所有:张家港搜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ICP备17049600号-1 品牌推广:网站制作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